其實這也不是你看不順眼就能解決的,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,而且當初的錯過必定在二個人心中留下不少的遺憾,加上現在的婚姻又不幸福,難免有推波助瀾的效果。
有時適時結束一段婚姻關係其實是健康的,拆散兩對怨偶,造就一對佳偶。
但是應該在法律的約束,及道德倫理的規範下,結束上一段,再追求下一段。
奇怪的是既然大姐與男方沒有要停止的意願,那為什麼不乾脆結束各自不美滿的婚姻呢
? 其中是否另有原因,小孩的問題嗎 ? 有時家人是最好的諮商管道,建議可透過你女友勸善他大姊,否則好不容易如今可能再續前緣,卻又沒處理好,落得孽緣收場。
遺憾終生,也留給下一代很負面的示範。 |